本次《工作导则》首次提出了一个概念“区域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对当地电力规划最高负荷贡献比例”,明确提出:各试点县(市、区)应按照当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来确定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十四五”期间不少于100MW ,累计光伏发电装机不应低于当地“十四五” 电力规划最高负荷的 15%。文件明确表示,公共机构要工作走在前,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要高比例应用走在前。污水厂和自来水厂的应用比例要求为90%以上,因此将成为重点工作之一。各试点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也提出了现有建筑物和新增建筑物的安装比例方面也提出一定要求(见下图)。